這些天沈律風身上的葯都是由王大勇給換的,第一次看到沈律風的後背時,王大勇倒吸了一口冷氣,到是經歷了什麼才能把自己傷成這樣?一整塊後背就找不出巴掌大的好皮膚,哦不,全身上下都找不出一塊巴掌大大小完好的皮膚……舊傷疊加新傷。
上藥的時候王大勇都覺得疼,但沈律風一聲不吭,他就像是早就已經習慣了疼痛……到底是怎樣的人才會習慣疼痛?還有這密密麻麻的傷。
王大勇不敢想象沈律風經歷了什麼!
雖然這麼多年沈律風都沒有做出傷害他們一家子的事兒,但那是因為沈律風還躺在床上,走路都走不大明白,可等沈律風恢復了呢?
王大勇看得出來,沈律風不是一般人,要麼是當兵的,要麼就是間諜!這裡地處邊境不太平,偶爾會有偷渡的人。
王大勇在這裡二三十年,多多少少也都見過那麼幾十個。
雖然王大勇更傾向於沈律風是軍人,但他不敢賭,萬一沈律風是間諜,他們一家子……可就危險了。
所以思來想去,王大勇決定等沈律風恢復的差不多了,就帶他離開。
王月知道王大勇的擔憂,但直覺告訴她,沈律風不是壞人。
王月雖然挺喜歡沈律風的,畢竟是自己交到的第一個朋友,但她並不是一個做事不顧後果的人,「好吧,等明天我跟沈霆說。」
見閨女理解自己,王大勇鬆了一口氣,雖然知道閨女心裡不大高興,但他也是沒辦法了。
總不能讓一個陌生人一直住在這裡吧?
王月離開后,春蘭忍不住和丈夫說:「我倒是覺得……咱們閨女挺喜歡沈霆的,如果這個沈霆真不是什麼壞人的話,咱們閨女如果喜歡的話……」
春蘭實在是為自家閨女的人生大事擔憂,王月馬上就要二十四了,還從來沒有見過和自己同齡的異性。
他們做父母的雖然能夠護住閨女,但總有一天是會離開的,到時候閨女就只剩下孤苦伶仃的一個人。
王大勇明白媳婦兒的心思,點點頭:「再看看吧!改天我給沈霆換藥的時候試探試探他。」
接下來的幾天,沈律風雖然能下床,但雙腿還是有些不受控制,但比最開始已經好很多了,要不了幾天……他應該就能離開了。
每天黑一次,沈律風都用尖銳的棍子在木頭上刻下一道划痕,如今已經有十五條划痕,也就是說他來這裡已經有半個月了。
這半個月的時間,王月和沈律風越來越熟,沈律風會和王月說一些外面的事兒,王月聽的津津有味,對外面的世界充滿了嚮往——
沈律風看到小姑娘憧憬的眼神,給她澆了一盆冷水,告訴她人心險惡。
誰也不知道面前站著的人是真正的人,還是披著人皮的鬼!
「你這樣其實挺好的,在這個與世無爭的地方,自由自在,無憂無慮。」
沈律風看向王月的眼神有一絲羨慕,王月的生活……就是他想要的。
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否還尚在人世,他已經有十年沒有回去過了,離開部隊的時候他才二十三歲,如今已經三十四了,轉眼半生已過,不過在他成為內應之前,領導答應好好照顧他的父母。
因此沈律風歸心似箭,等自己能走了,他就可以回到雲城,回家……這十年的日日夜夜,他做夢都想回家…
可他這個樣子……爸媽會不會認不出他來?畢竟所有人都以為他死了。
想到這些,沈律風的眼神黯淡了下去,不過……只要能遠遠的看他們一眼就好。
「沈霆,你怎麼啦?」
王月見他發獃,伸出手在沈律風的面前晃了晃。
沈律風回過神來,搖頭笑笑:「沒什麼。」
「你有很多的心事,我知道,你不願意和我說,不過我覺得你還是不要愁眉不展了,高興一點,運氣就會好的。」
聞言,沈律風無奈的笑笑,好運氣?他這輩子……還活著,就已經是最好的運氣了。
這十年雖然艱苦,但好在他熬過來了,只要將手裡的這些資料交上去,他就能回家了……一想到能看到日思夜想的人,沈律風的心裡就充滿了希望。
他怕資料被人發現,所以這些天一直把資料壓在身下,這些東西……比他的命還要重要。
自從沈律風能走了之後,就自己換藥了,所以在看到王大勇來找自己,眼底閃過一絲疑惑:「王哥,你怎麼來了?我已經換好葯了…」
沈律風以為王大勇找自己是為了換藥的事兒。
王大勇把門關上,屋內燃著煤油燈,他把凳子搬過來放在離沈律風不遠的地方,從口袋裡掏出一個袋子,裡面是煙絲,他把煙絲用紙卷好,用煤油燈點燃,問沈律風要不要來一根。
沈律風本來已經要睡覺了,但看到王大勇進來,就坐了起來,這會兒已經把被子疊好了,他就坐在床邊上,和王大勇的視線平行對上,聽到王大勇的話,沈律風搖搖頭:「謝謝王哥,我不抽煙。」
沈律風還是下意識的低下頭,他的臉實在是太過於嚇人。
王大勇見他將被子熟練的疊成了豆腐塊,他幾年前被當成間諜抓進了哨所,就看到軍人們是這樣疊被子的,雖然這麼多天來,沈律風都沒有說自己的身份,但王大勇也猜出了一二,這個人的身上有一股正氣,這種正氣——他曾從軍人的身上看到過。
兩個人都沒有說話,沈律風見王大勇盯著自己看,出聲打破了沉默的氣氛:「王哥,這麼晚了,你找我有什麼重要的事要說嗎?」
「重要的事倒是沒有。」王大勇神吸了一口旱煙,和沈律風說:「你今年……三十三了?」
沈律風點點頭。
「我閨女今年二十三,和你剛好差十歲,我四十三,和你也差十歲,你乾脆叫我王叔吧,就不要叫王哥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