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行了,別嚎了,趕緊回家。
報公安也沒用,現在這個小巷子里又沒人。
公安來了,也什麼證據都搜不到,就更別說人了。」
顧思薇不耐煩地催促,那些人敢在這裡打人,就肯定做了萬全準備。
敢去報公安,有可能還會再把他們抓進去關著。
顧振華和張秀蘭聽了,到處看了看,確實沒看到人,覺得閨女說的也有道理。
顧思薇扶著一瘸一拐的張秀蘭,顧振華也跟在後面,三個人狼狽地他們往的樓上走。
一進家門,張秀蘭就癱在了沙發上,又開始哭天搶地。
「這日子沒法過了啊!在首都連門都不敢出了,走在路上都得挨打。
不行,這事不能就這麼算了,不然以後我們怎麼活?」
顧思薇嘆了口氣,不耐煩地說道。
「行了,別哭哭啼啼了,你就是哭死也沒有用。
那些人敢在白天就這樣出來打人,絕對是做好了準備的。
這一次你們再被關進去,我可沒辦法再救你們了。」
張秀蘭一聽,被噎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。
他們住過來這幾天,一直都走那條路的,平常都有人。
今天不知道為什麼,那條街道一個人都沒有。
顧思薇一回來就把剛才,陸月梅找她的事情說了一遍。
「那個女人說了,一個月之內,要是那家超市還好好的,咱們就得賠人家十倍的錢。
爹,娘,當初那些錢是你們收的,這事,你們自己看著辦吧。」
她把皮球乾脆利落地踢了回去,自己沒拿到多少錢,可不幫他們背鍋。
張秀蘭一聽還要賠錢,眼睛都瞪圓了。
「什麼?憑什麼讓我們賠?那錢都花了,我哪有錢賠給她!」
別說一萬塊了,就是造價賠償給她,張秀蘭也不願意再拿出來。
顧思薇不跟她爭辯,也沒給她喘息的機會,直接把最現實的問題拋了出來。
「那女人穿金戴銀,開著小汽車,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。
你們拿了她的錢沒辦事,她能找人打你們這一頓,就能找人把你們兩條腿打斷。
所以要麼賠錢,要麼幫她把事情辦好,沒有其他選擇。
如果有,那就你們自己看著辦吧。」
顧思薇開口閉口,就是說這件事情跟她沒關係。
提到錢,張秀蘭渾身的肉都疼了起來。
那一千塊錢已經花了不少了,畢竟他們搬了新家,總是得要花一些錢的。
剩下的也都讓她藏得死死的,錢就是她的命根子,讓她吐出來,比殺了她還難受。
更別提還要賠十倍,就是把他們顧家這幾口人賣了,也都不值一萬塊。
「賠個屁!要錢沒有,要命一條,我就不信她敢在首都殺人不成?」
張秀蘭想到那麼多錢,還是梗著脖子,牽動了嘴角的傷口,疼得齜牙咧嘴。
「就算她不敢殺人,但她能讓你在這個首都待不下去。」
顧思薇冷冷地看著她,「到時候你們就只能灰溜溜回老家,那讓村裡人怎麼看你們?
而且你那三個寶貝兒子,還有你們那些孫子,他們以後還怎麼來首都?」
這句話戳中了張秀蘭的死穴。
她要是現在回村,那臉可就丟盡了。
更重要的是,首都這麼好,她真的很想讓自己的三個兒子,還有兩個孫子他們都過來這邊生活。
從他三個兒子分了家之後,那三個兒媳婦就非常不聽自己的話。
要是到了這裡,如果三個兒媳婦還是不聽自己的話,自己還可以把她們趕走。
那樣自己才真正的成了一家之主。
顧振華蹲在牆角抽旱煙,煙霧繚繞里,那張被打腫的臉顯得格外陰沉。
他吧嗒吧嗒抽了幾口,突然把煙袋鍋子往地上一磕。
「思薇,你剛才說那個瘸腿女人,真的長得很像你娘嗎?」
顧思薇點頭,語氣肯定,「像,仔細看很像,特別是她說話的嘴角。
二哥總說你們不是他的親生父母,還說你們是拿一個瘸腿女孩換他回來的。
爹娘,這件事是不是真的呀?
那個陸月梅到底是不是我的親姐姐?」
顧思薇畢竟比顧國韜小好幾歲,她是真不知道以前的事情。
如果不是顧國韜跟自己父母吵架,說出這些話,他們所有人都不會想到換孩子這種問題。
畢竟在農村,誰家生了孩子都是知道的,怎麼可能換得了?
張秀蘭眼神閃爍,不敢看閨女的眼睛。
當年在那個破廟裡,那個產婦生下孩子后就暈了,她身邊又沒人。
而自己剛好生的又是一個女兒,更重要的是,她的腿是彎曲的。
如果不是她的腿有問題,她又是自己第一個女兒,也許自己還不會換的。
當時家裡本來就窮,生的女兒還是個瘸腿的,公婆肯定會不喜歡,所以她只能換。
不換出去,瘸腿女兒養不養得大是一個問題。
就算能養得大,那自己總不可能白養著她一輩子吧。
那件事情,她做得隱秘,沒有任何人看見。
她回來之後也只是跟顧振華說了一聲,無論是公婆,還是那些小叔子們,都不知道。
所以30年裡,沒有任何人懷疑顧國韜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。
誰能想到顧國韜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,而那個被她扔出去的瘸腿丫頭,竟然成了城裡的闊太太?
「娘,你說話啊!」
顧思薇催促道,「這都什麼時候了,你還要藏著掖著嗎?
要是那個女人真是你親閨女,那咱們就不用賠錢了啊。
一千塊錢對她來說應該是九牛一毛,你看到她那天開的那個車了嗎?
那種豪華轎車可不是一般人能開得起的。」
顧思薇在首都這麼久,對車也有了一定的了解。
那天那個女人開的車,比其他人車都要好。
張秀蘭一聽這話,眼珠子瞬間亮了。
是啊!
那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!
要是認回來,那她就是闊太太的親娘!以後還愁沒錢花?還愁沒大房子住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