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1章 勸方晴離婚

類別:女生頻道 作者:林玉瑤字數:2301更新時間:25/12/06 06:35:57

第361章勸方晴離婚


「這都十月天了,竟然還這麼熱,這天也不知道啥時候能涼快下來。」


她的一個同事說:「你還是盼著熱些吧,冬天可遭罪了。」


方晴詫異的看向她。


人家在這裡做了幾年了,冬天受罪還是夏天受罪再清楚不過。


「夏天再熱也就這一會兒,我們淩晨開始掃,動作快點,太陽出來前就能把活兒幹完。晚班可以晚些出來,也可以避過最熱的時候。但是到了冬天,我們淩晨在外頭幹活能凍死個人的,尤其是遇到下雪天……」


同事把冬天的工作難度提高了幾倍說給她聽,嚇得方晴臉都白了。


夏天她都感覺夠遭罪的了,要不是想著將來有好日子過,她一直在忍,她早就不想幹了。


冬天遭罪好幾倍,這日子還咋過?


這工作跟以前供銷社的工作比起來,可差遠了。


「方晴啊,說真的,我覺得你嫁錯了。」


方晴看向她。


「你說你,帶著兒子拿著補貼過日子多好啊,你幹嘛那麼想不開要嫁人啊,平白的多伺候兩老的。」


她倆一組,平時熟悉後,也都了解了雙方的家庭情況。


方晴也是需要吐槽的,閑著沒事的時候就跟同事吐槽她那極品公婆,添油加醋的說。


對方聽得多了,自然為她打抱不平。


「實在不成你別跟他過了,你一邊打工一邊養活你兒子,不比多養兩個老人強嗎?」


方晴苦笑著搖頭,「軍婚哪裡離得掉啊?我也是上當了,我跟他結婚的時候,他爹娘沒病啊,在老家有田有地,也是幹活的好手,時不時的還能補貼我們點。


哪裡曉得,這才剛結婚,他爹就查出來得了癌症,娘也哭瞎了眼睛。別說幹活了,他們連自己都養不活。他們又隻有江庭一個兒子,你說,我們不給他們接來,能怎麼辦?」


「這……哎呀,也是都命吶。方晴吶,你也是個命苦的。」


「可不是?我要是命好,晨晨爸就不會死。晨晨爸要是活著,哪有這些破事?」


「那你家江庭對晨晨可好?」


「對晨晨還是好的,他跟晨晨爸是多年的朋友,晨晨爸去世後,他一直照顧我們。要不是看他對晨晨好,我也不會嫁他。」


「唉!遇到個對孩子好的後爹可不容易,不管怎麼說,他對晨晨好。你呀,也隻能這樣,熬著吧,熬到老兩口子沒了,你也就熬出頭了。」


「是的。」


方晴當然不會離婚,她告訴自己,這一路走來,自己所有的決定都是對的。


苦難隻是暫時的,隻要熬過這一陣,自己肯定不會輸。


今兒發了工資,方晴買了一條煙回去。


老爺子看著她隨手放在桌上的煙兩眼都在放光。


陸叢咽了口唾沫,問:「方晴,你沒事買煙幹啥?」


方晴說:「爹,這煙不是我買的,是單位發的。」


「什麼?單位還發煙?」


「是的,米油菜茶煙,都可能發,輪流來。」


這單位福利還挺好呢。


「你可別抽啊,江庭說了你不能抽煙。姐姐幫我賣門面得跑不少路,回頭把這煙給姐姐寄過去吧,我聽說姐夫抽煙。」


一看這煙就不便宜,寄給女婿一個外人?


咋想的呢。


這好東西他可不敢給別人,但也不敢說他想抽。


陸叢隻得答應下來,並且表示他改天去寄。


寄是不可能的,他偷偷的把這一條煙藏了起來,他們都沒在家時,他又偷偷的拿到後面破舊的巷子裡抽。


最近他都有好好吃藥,感覺病情控制得很好,應該可以抽煙了。


……


第二刊審批下來了。


宋琴拿著文件放在林玉瑤桌上。


「我直接去找的趙主任,剛開始趙主任還憂慮曉彤那篇現實題材代入感太強,覺得這種慘事發生在現今社會,會造成不好的影響。我跟他勸了一通,說我們應該正視傷痛,抵制傷痛,說了半天才終於將他說通。」


林玉瑤滿意的看著審批後的文件,「宋姐,辛苦了。」


「不客氣,這是我該做的。就是吧……」她嘆了口氣,說:「生在大城市的人,真的,隻看到這個世界的冰山一角。」


林玉瑤:「想寫這種題材的東西,可以去打聽打聽有沒有相關的記者,咱們向記者買故事。」


宋琴搖搖頭,「算了吧,那種地方多危險吧,別記者有去無回。再說了,城裡的大小事都報道不完呢,誰幹那吃力不討好的事?」


這話倒是,鄉村苦難文學對現在來說還是太超前了,或者說很難引起大家的共鳴,至少得等十年再說。


狗血故事她倒是知道不少,隻是一個人的精力有限,她需要做的事太多。


想了想,又問葉曉彤,「曉彤,你每個月寫一篇現實題材行不行?」


「就這次這樣的嗎?」


「差不多吧,用第一人稱,代入感強就行。」頓了一下,又說:「倒也不用寫得那麼慘,極力向上的就可以。比如某高中學生因為一些原因開始厭學,逃課,後來又因為一些事重回校園,發憤圖強,考上了大學。」


她這麼一說,葉曉彤腦子裡馬上就有故事了。


重回校園發奮圖強,這不是她做夢都想乾的事嗎?


「行,可以的。」


林玉瑤微笑道:「等你寫出來過了宋姐這關,給你發稿費。」


第二天林玉瑤和宋琴去廠家打第二刊的樣書,大概一周就能出來。


這天劉易歡上來找到林玉瑤,說她要租那房子,讓她搭橋牽線。


林玉瑤說:「我跟房東說好了,你直接給我好了。」


「那行啊,咱們要簽合同嗎?」


「不用了,我後面都沒簽合同。」


「行,我直接給半年的房費吧。」


劉易歡很大方的給了她六十塊錢。


林玉瑤直接就收下了,當場給了她鑰匙。


「劉姐,你隨時都能搬過去。」


知道她要租,那房間她藤得乾乾淨淨的。


「行。」


在家裡住了二十多年,終於要離開了。


不,應該說是不得不離開了。


劉易歡心裡說不出的滋味兒。


都是在這個家裡長大的孩子,她比弟弟強多了。